研发与CMC策略
- 比对研究的注册设计与审核:生物制品的分析及功能相似性研究;小分子药物的药学等效性和生物等效性研究方案
- CMC研发的注册监督:从细胞库表征或原料药路线选择,到质量标准制定和稳定性研究,再到工艺验证和技术转移
- 针对工艺、生产场地和规模变更的可比性与变更控制方案,适用于生物制品和化学合成产品
注册事务贯穿药品的整个生命周期。我们在首次研究之前即参与制定研发计划和注册策略,将CMC、非临床和临床证据整合进申报资料,推动申请通过审评直至获批,并在获批后通过每一次变更、续展和变动,使批准文号持续保持有效。
面向生物制品、生物类似药和小分子药物的全流程注册策略,涵盖从研发到获批及上市后的各个阶段。
EU GMP · PIC/S · WHO GMP · ICH Q7–Q12
请选择监管机构,查看我们在该机构可办理的申报路径。监管机构按行业通行的分级排列:首先是WHO列名机构和ICH创始监管机构,其次是ICH成员,然后是区域性程序和各国的依赖审评路径。
WHO列名机构 · ICH创始监管机构
WHO成熟度3–4级国家监管机构
一套资料,多个成员国
以参考机构的批准为基础
涵盖所有欧盟程序,包括针对原料药的EDQM CEP和ASMF。
涵盖CDER和CBER路径;原料药II型DMF。
脱欧后适用于英国本土(大不列颠)和北爱尔兰的路径。
标准程序、快速程序和基于境外批准的程序。
PMDA审评,厚生劳动省批准;模块1和模块2须使用日文。
通过通用电子申报网关(CESG)提交;标签须使用双语。
在ARTG上注册;依赖可比境外监管机构的评审。
申报资料须使用葡萄牙文;所有生产场地须获得GMP认证是前提条件。
申报资料须使用中文;由CDE进行技术审评。
与欧盟接轨的法规框架;批准前须进行现场GMP检查。
国家路径,与海湾合作委员会集中程序并行。
申报资料须使用西班牙文;与参考监管机构签有等效互认协议。
WHO成熟度3级监管机构。
依赖审评和协作审评路径。
GCC-DR集中程序,同时可并行办理各国申报。
欧亚经济联盟共同规则。
申报资料须使用西班牙文;须提供CPP和GMP认证。
包括伊朗的IRC注册和紧急进口路径。
申报资料须使用俄文,并须满足当地参比要求。
国家审评路径与协作审评路径(ZaZiBoNa、AMA)。
申报资料的质量取决于所依据的法规指导文件。我们持续跟踪监管机构的各项变化,并在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审核下运用AI工具,将这些信息转化为更快速、更一致的注册工作。
监管动态,截至 2026年10月21日。内容摘自各监管机构自行发布的资料;完整内容请查阅来源。
EMA · CHMP · 批准
推荐Fovlussea(雷珠单抗)和Neuzafy(非格司亭);Yartemlea(narsoplimab)经重新审议后确认拒绝批准。欧盟委员会决定预计在约67天内作出。
FDA · CDER/CBER · 最终指南
2024年7月草案定稿;依据ICH Q5E原则,规定生物类似药及可互换产品获批后CMC变更的申报类别,并取代问答I.20。
PIC/S · GMP
对照品和留样:第9节针对平行进口、分销和贸易产品作出修订。自9月24日起适用于所有PIC/S成员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