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USP)适用于终止妊娠,妊娠期为自末次正常月经第一天起计算的第13至20周,并适用于下列与中期妊娠流产相关的情况:1. 采用其他方法治疗过程中胎儿未能排出;2. 宫腔内给药方法中胎膜早破,药物丢失且子宫活动不足或缺乏;3. 需要重复宫腔内注入药物以排出胎儿;4. 存在不能存活的胎儿时发生意外或自发性胎膜破裂,且缺乏足以排出胎儿的子宫活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适用于治疗常规处理方法无效的宫缩乏力所致产后出血。既往治疗应包括静脉给予缩宫素、子宫按摩等手法操作,以及(除非有禁忌)肌内注射麦角制剂。
用法用量(摘要)
1. 流产及适应症1-4:初始剂量为 1 mL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无菌溶液(含相当于 250 微克卡前列素),用结核菌素注射器深部肌内注射。后续剂量为 250 微克,根据子宫反应,每隔1½至3½小时给药一次。可选择先给予 100 微克(0.4 mL)的试验剂量。如在数次 250 微克(1 mL)给药后,判断子宫收缩力仍不足,剂量可增至 500 微克(2 mL)。
禁忌
1. 对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无菌溶液过敏(包括过敏反应和血管性水肿)(参见不良反应,上市后经验);2. 急性盆腔炎;3. 患有活动性心脏、肺、肾或肝脏疾病的患者。警告: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无菌溶液(卡前列素氨丁三醇)与其他强效子宫收缩药一样,必须严格按照推荐剂量使用。
孕妇用药
妊娠:致畸作用。动物研究未表明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具有致畸性,但已证明其对大鼠和家兔具有胚胎毒性,任何引起子宫张力增加的剂量都可能使胚胎或胎儿面临风险。
贮藏与供应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USP)有下列包装:1 mL 单剂量瓶,NDC 43598-917-11;10 × 1 mL 单剂量瓶,NDC 43598-917-58。每毫升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含相当于 250 mcg 卡前列素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
来源: Carboprost Tromethamine (Carboprost Tromethamine) — US FDA prescribing information, 2024-12-19, DailyMed. 内容经概括和删减,以完整说明书为准。伊朗的注册信息、适应症和标签可能有所不同。
本页为专业采购和注册询盘提供参考信息,不构成医疗建议或推广。药品信息精简自美国 FDA 处方信息(公有领域,来自 openFDA 和 DailyMed),不能取代该产品在伊朗获批的标签。供应情况、产地和文件资料均按询盘确认。